为了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纪念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五·四”运动92周年,为了活跃校园文化,展示我院学生的才艺风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学院团委将举行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文艺演出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节目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抓住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五·四”运动92周年的契机,贴合主题,突出体现“五·四”爱国传统及时代精神。
2、节目形式主要分为歌曲(独唱、合唱、歌伴舞等)、舞蹈(古典舞、民族舞、当代舞、拉丁舞、现代舞等)、语言类(小品、话剧、诗朗诵等)、曲艺类(相声、戏曲、魔术等)以及原创节目等等。
3、各系应突出自身优势与专业特点,例如:各冠名班应展示有其特色的节目,突出工学结合;外语系可结合专业特点准备外文歌曲或语言类节目等等。
4、节目分配(此分配主要为了避免各系节目形式过于重复,欢迎各系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多准备几个备选节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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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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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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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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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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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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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桥(含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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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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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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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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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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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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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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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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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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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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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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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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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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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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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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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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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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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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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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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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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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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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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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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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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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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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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目审核
1、学院团委成立汇演节目评审组,严格进行节目内容及质量把关。3月30日组织召开文艺演出协调会,各系团总支须将节目名称与形式上报学院团委。
2、晚会节目初审:4月13日(星期三)。
3、晚会节目二次审查:4月20日(星期三)。
4、4月21日公布最终入选节目名单。
5、晚会节目第一次彩排:4月23日(星期六)。
6、第二次彩排:4月26日(星期二)。
三、晚会地点、时间及要求
地 点: 学院报告厅
时 间:2011年4月27日下午13点30分。
参加人员:学院领导,各班辅导员、全体演职人员(工作人员着正装)和各系大一新生(统一运管服)13:10入场完毕。
安全保障:学院保卫科负责拟定晚会安全疏散预案。
现场秩序维持:学院保卫科人员、团委及学生会干部。
五、组织方式
1、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落实,做好前期宣传与动员,把握节目形式及数量。
2、学院团委联合大学生新闻中心,通过平面、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形式进行宣传。
3、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学院团委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