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职、离退休教职工: 1. 如您在医院看病、购药刷卡时提示医疗保险卡无余额,请持卡到住院处医保窗口圈存(需三甲以上医院)。 2. 如医疗保险卡丢失、消磁、损坏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局二楼制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层)。 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85541025 联系人:李秀芝 人事劳资教育处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