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各责任部门:
根据学院领导在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汇报会上的讲话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院骨干校建设进程安排,请参与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的各部门按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建设任务指标统计工作:
各建设项目组按照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要求,对建设项目内容和建设任务逐条梳理,统计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并按照任务书指标要求完成建设情况统计一览表(见附件1),将统计表于12月6日前上报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办公室。
2.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和汇总工作:
各建设项目如因新校区建设等方面原因进行调整,请按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中关于建设项目变更部分的要求上报方案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并填写骨干院校建设变更内容汇总表(见附件2),申请表和汇总表于12月6日前上报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办公室。
3.骨干校建设网站宣传工作:
骨干校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组,将需要在国家骨干院校建设网上传的新闻材料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群建设六类分别打包汇总,于12月10日前以项目组为单位将宣传材料发给项目建设办公室和宣传部,已备建设办公室和宣传部审核后上网宣传。
4.设备采购使用工作:
各项目组的设备采购计划必须按法律制度规范要求抓紧时间进行,放假前政府招标项目必须完成。已招标采购的设备创造条件必须尽快投入使用,发挥设备的最大效益。
5.骨干校制度建设工作:
负责骨干院校制度建设各部门,请尽快对本部门负责的制度与部门主管领导沟通,进行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将修订完善后的制度于12月10日之前上报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便办公室上报领导讨论审核通过。
请各项目组在完成上述工作时,严格按照“站位高、标准高、成果水平高“的原则完成任务。如有问题请与骨干校建设项目办公室联系。
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