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经过科研处初审,对本学期院改革发展创新专项基金课题的结项申请审核已经结束。请审核通过的各项目组按结项要求将课题结项材料(验收书、结题报告各一式三份,附电子档)于11月27日16:00前送至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