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大学精神的载体和校园文化的重要标志,是代表学校形象、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是学校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高度浓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铺路石”精神,反映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时代特征,建设具有高品位的大学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现面向校内外征集校歌。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校歌的创作要能充分反映我院的历史文化、办学特色和学校发展目标,要体现“爱国、笃学、敬业、创新”的校训,弘扬“铺路石”精神,既富于时代性,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征集要求
1、建议稿应反映学生对母校的理解和热爱,起到弘扬学校精神、凝聚师生力量的作用;2、要体现特色,体现交通人的“铺路石”精神与追求;3、要易唱易记,适宜合唱,旋律优美,节奏清楚,歌词简洁,长度适中;4、征集的内容为歌词和曲谱,以歌词征集为主。可以单有词、曲,也可以既有词又有曲,可以个人或多人合作参与征集;5、凡应征作品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6、学院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三、组织机构
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校歌歌词征集评审领导小组,校歌歌词征集评审工作设在党委宣传部。
四、征集范围1、学院全体师生员工;2、广大校友;3、关心支持学院的社会各届人士。
五、投稿方式
1、面交方式:直接将建议稿送交党委宣传部;
2、网络方式:参与征集者可加入“交院.交通人的足迹”QQ群(QQ群号—106975296),或发至电子邮箱jljtxyxcb@163.com3、邮递方式:信函可邮至长春市高新区电台街63号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0431—85541031)五、评选方式
1、学院成立评审班子,对建议稿进行整理和初选,在将入围作品向学校师生员工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的基础上,由学院确定;
2、本次征集活动为有奖征集,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同时设立参与奖若干名;
3、为便于评奖,参与征集者务必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议稿应包括建议文本和阐释;4、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校歌的征集活动,同时号召辅导员、教师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发动毕业校友积极参与校歌的征集。
六、征集时间
从2012年5月22起,至2012年7月1日止。
党委宣传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