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改进学院对外宣传工作,规范网络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办法。
一、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1、校园网由学院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进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个人都必须严格使用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账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出事件和问题。校园网络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黑客功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6、校园网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阅读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8、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转发到校外。
9、需要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二、网站建设管理
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未经审批的网站和个人主页将视为违规网站和违规主页予以取缔。
1、学院各分院、部、处(室)及直属部门等申请建设网站的用户,须填写《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部门)网站建设审批表》,由主管领导签属意见,经党委宣传部办理网站审批和备案手续,网络中心根据批复予以开通。
2、在校学生申办个人主页,须填写《个人主页审批表》,经学生工作部审批后报党委宣传部 。
3、学院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公网上建设网站、主页,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不得损害学院声誉和利益。
4、网站建设方案通过审批后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不再进行美工设计和大量栏目变更,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网站内容。
三、网络新闻发布管理规定
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以学院名义进行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并按照重要程度,将网络新闻划分为三个级别,由党委宣传部根据新闻具体内容作出级别判定,发布在校园网相应栏目。
一级新闻为学院要闻
1、主要包括:上级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全院性的会议、活动;学院教学、科研、人事、学生工作、后勤、保卫等各方面的重要事项;重要对外交流与合作;重要的奖励、表彰、典型人物和事件;重要创新活动,各部门工作中具有全院影响的示范性事件;学院外宣稿件及其它重要事件。
2、校园一级新闻发布在学院新闻网的主页“学院新闻”栏目。新闻稿由主办部门撰稿,宣传部审定,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上传发布。
二级新闻为各分院、部、处(室)新闻
1、主要包括:各分院、部、处(室)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范围较大的学生活动,工作部署及工作通知等。
2、校园二级新闻发布在“院部新闻”、“学生新闻”栏目;学院OA办公网“新闻”、“内部讨论区”栏目;校内通知发布在“公告通知”栏目。由各部门的网络信息员编稿,部门领导审定后上传发布。
三级新闻为工作交流、讨论;各分院、部、处(室)及学生组织活动
校园三级新闻发布在学院OA办公网“内部讨论区”栏目,由各部门的网络信息员编稿,部门领导审定后上传发布。
四、网络信息员管理职责
1、各部门要设有负责网络信息工作的兼职网络信息员。
2、遵守相关法规,对本部门网页的内容安全负责。
3、定期更新本单位网页,可以自主设计页面风格,但要尽量保持与学校主页风格的一致性。
4、及时更新本单位网页中的信息,同时及时更新主页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
5、在修改本单位网页的同时,要确保主页中与本单位的链接的准确性,如有问题,要及时告知网络技术中心.
五、附 则
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学院党委宣传部。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