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以高质量的教学管理迎接国家骨干校的验收工作,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定于从第一至第三教学周开始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期初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的全面检查,是新学期稳定教学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施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步骤。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师教学准备、授课效果,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 检查组织工作
为保证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学期教学检查采取院、分院(部)两级组织教学检查。院级教学检查由教务处负责,相关人员参与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分院(部)教学检查由各分院(部)院长(主任)负责,由教研室主任和分院(部)督导人员参与,分院(部)教学检查主要针对本部门教学准备工作,拟定自查工作计划,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三、 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准备及执行情况
1、理论教学的教学任务的安排执行情况;
2、毕业班级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执行情况;
3、教学设施(教室、实验设备、实训基地和多媒体教室)的配置及维护情况;
4、实践教学环节执行情况。
(二)教学秩序
1、教师到课及上课情况;
2、学生出勤及听课情况。
(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1、教师的教学文件齐全、规范情况;
2、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应准备三周以上的教案;
3、教同一门课程超过两轮的教师要有完整教案;
4、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教学的教师应同时准备纸质教案和电子课件。
(四)实验、实践性教学情况
1、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联系、准备以及落实情况;
2、实验教师的教学文件(实验指导书、教案、实验报告)齐全、规范情况;
3、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是否及时维修等情况。
(五)重点检查
1、新上课和上新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课堂授课质量;
2、实验系列课程的教学情况及实验、实训、实习质量问题。
四、 检查方式和程序
(一)自查
1、各分院(部)要对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并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方案。各分院(部)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认真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采取相应措施预防问题的再次发生。
3、各分院(部)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反馈,总结。各系、部在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形成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于3月17日前送至教务处。
(二)抽查
1、教务处将对学院教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
2、教务处将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巡视;
3、由教务处根据各分院(部)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向全院通报。
教务处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