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一”法定假日放假安排和我院具体工作安排,“十一”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为:9月29日(周日)—10月6日(周日),10月7日(周一)上班。
课程调补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详见教务处通知。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治安防范与安全防火检查,并落实好学院安排的值班值宿工作。
放假期间,保卫处、学生处要加强校园和学生治安管理,加强校内巡逻对非校内人员、车辆出入进行登记,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和教职工安全。
附件:学院2013年“十一”假日干部值班表
学院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