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门教职员工: 本月发放采暖费,岗位绩效另增1500。 因工资系统错误,致使7月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未扣除(7月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工资条中的实发工资+所得税),在9月工资中扣除(9月的所得税为7月所得税和9月所得税之和),请大家谅解,谢谢。 关于所得税的问题请咨询计财处。 人事处、计财处 201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