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2013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
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迎接长春市高校工委对我院2013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按要求做以下具体工作安排:
一、检查及考核时间
检查考核时间:11月27日(星期三)
材料上报时间:11月7日至11月15日
二、检查及考核方式
审核材料、实地考察
1、材料审核(10分钟)
主要查看学校2013年度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的会议(活动)记录、文件、简报等,主要是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学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的档案、获得表彰奖励原件、影(音)像资料等。
2、实地考察(30分钟)
实地考察学院环境卫生、工作秩序、文体设施、大学生公寓管理、食堂伙食价格、“光盘行动”效果及食品卫生保障环境、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情况;执行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有关情况;组织师生员工特别是青年学生自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和理论实践活动情况;
2、在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六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社团、进网络、进公寓”、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哪些成效?以“中国梦”为主题,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十佳”评比即“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集体”评比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参与长春市第七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的情况;
3、以“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大学生开展扶贫帮困,助力公益事业,参与文明交通、文明行为引导活动情况;参与城市精神宣传、“道德讲堂”建设、道德模范评选学习、“身边好人”评选和“万户特困户子女助学”、“万名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四送一做”即“送理论、送科技、送卫生、送文化,做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以科技拥军为中心,开展军(警)民共建情况;校园文化建设情况,特别是师生员工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情况;
4、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情况即校园内部环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包括校园网络监管、电子阅览室使用情况;
5、围绕“创新、创业、创造”活动,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情况;
6、发挥高校人才、智力和科技优势,推进长春市“科技兴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
7、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获市级以上命名奖励情况。
四、高校文明杯表彰评选
按照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评比办法和名额分配,学院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校内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1个、文明杯优秀个人1个、军(警)民共建先进工作者1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个、文明食堂(推荐)、十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等,评比由各党总支推荐,报送到精神文明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由学院精神文明评比委员会进行评选。
2、优秀学生社团(推荐)、十佳大学生(推荐)、十佳班级(推荐)、优秀学生管理个人(含辅导员)1人、优秀学生管理集体1个、文明大学生1人、文明寝室2个、文明班级1个等(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
五、补充说明
1、请各部门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的原始档案(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文件、简报、表彰决定、获得奖励证书原件、影像资料等)分类整理,交到宣传部(见附件,以表格的形式列好每一项);
2、根据检查内容,请各部门结合自身建设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15日前交到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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