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各党总支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扎实做好我院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党员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2013年学院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全面坚持和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努力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开创我院以教学为中心工作的新局面、建设国家一流骨干院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 工作目标
根据党章和省高校工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2013年全院计划发展党员87名,其中学生党员77名,上半年发展45名,下半年发展32名,教工党员10名,统一在下半年发展,组织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党总支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名额分配(见附件2)。
除此之外,本年度还要着重培养重点积极分子,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以及规范党员档案。
三 工作程序
(一)确定发展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按照《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表》(见附件)的安排做好发展党员及教育管理工作。
1 、确定发展对象(针对学生党员)
发展对象原则上从2013年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除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外,同时要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积极要求上进,靠近党组织,自觉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入党动机端正;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及分院的各项集体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成绩优良;
(4)道德品质优秀,无违纪现象;
(5)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参加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同等条件优先者:
A、培养期超过一年;
B、获得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C、积极参加学院、分院举办的大型活动并起骨干作用。
2、有关材料
(1) 入党申请书;
(2) 思想汇报;
(3) 自传;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民主测评情况统计表》;
(6)政审及函调材料;
(7)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试卷及结业证书;
(8)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
(9)学院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各党总支要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后填写《2013年下半年发展学生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教工需填写《2013年教职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
3、发展对象报审
党总支要认真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真实、齐全、规范等,并将《发展学生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在分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要公布党总支和组织部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组织部电话855411044电子邮箱xcs99699@126.com),公示结束后党总支将发展学生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报组织部。表中所涉及的相关信息,要做到准确无误。
4、组织部审查
组织部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条件。
5、党总支对发展对象政审
审查的主要内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及结论、发展对象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有无重大历史及经济问题。
政审结束后,按政审合格人数到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二)接收预备党员
按规定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接收预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分院党总支审查。审查合格党总支书记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组织部。
(三)党总支指派专人谈话
学院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之前,各党总支要指派专人对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及其觉悟程度,是否具备党员基本条件,同时进行党性党纪教育,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四)学院党委审批
组织部汇总、审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提交院党委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有关党总支。由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对未批准入党的,要做好思想工作,进一步加强培养教育。
(五)入党宣誓
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面向党旗进行宣誓。宣誓仪式由各分院组织。
四 加强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党总支每年要向院党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努力开创发展党员工作新局面。
组织部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