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学院部分部门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了部分退休人员,为规范管理,统一各部门临时聘用退休人员待遇,现规定如下:
1、各部门聘用退休人员必须是临时性短期紧缺工作岗位,聘用人员需与学院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协议,协议聘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临时聘用退休人员不允许双肩挑。
3、临时聘用退休人员补助发放标准为:理论课教师按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发放,其他坐班人员按其原职称、职务参照校内岗位绩效工资(含实训课时费)标准和交通、午餐补助发放。计算月补助总额超过2000元按实际数额取整发放,不足2000元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可补足到2000元发放。
4、已与学院签订协议人员可暂按原协议执行。
人事劳资教育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