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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院2013年度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入时间:2013/12/13 17:06:38 来源:admin  访问量:

      

 关于印发学院2013年度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人事制度管理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现就认真做好2013年度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5、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对象 学院处级干部。 名单如下:(共62名,其中正处43名,副处19名) 赵黎明、肖  健、徐超时、宫秀萍、赵冬萍、钱 影、姜玉波、姚海臣、刘昌仁、侯 军、 孟凡成、闻姝清、张国辉、柴秀智、罗  奕、禇祥谦、周晓兵、马明金、孙平文、张春光、 葛振山、杨鹏程、王连威、陈新立、刘  锐、赵春园、曲学军、修景权、管秀君、倪炳巍、 周秀民、孔春花、韩清林、刘  昊、王  宏、郭晓冬、王丽娜、闫 华、刘春来、孙英华、 赵淑珍、宋亚军、吕永澎、刘晓兵、刘显吉、陈立春、王成光、黄长华、商建军、李忠旭、 周永福、华雅丽、王  欣、沈艳东、姜  勇、刘喜敏、卢川英、马  琳、李  艳、程敬松、 刘雪峰、崔惠德 三、考核时间 本次年度考核时间为2012年12月11 日— 21日,具体时间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廉政准则执行情况、安全稳定落实情况等。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五、考核方法 1、考核采取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同级测评和领导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量化标准以百分计算,其中群众测评结果占总分值的30%,同级测评结果占总分值的40%,学院领导测评结果总分值的30%。 2、本次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 处级干部填写《2013年度处级干部考核表》并撰写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围绕考核内容撰写,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述职报告要写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填写政绩自述表时,主要政绩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不超过十项,处级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于12月20日前向组织部报送,并存入干部档案。 (二)民主测评 1、群众测评:以各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为该单位在职全体教职员工。(各党总支组织本单位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后,在考评工作时限内自行确定) 2、同级测评:12月18日召开处级干部大会进行同级测评。 3、领导测评:学院领导根据处级领导干部平时表现、工作业绩对其进行测评。 (三)考核结果确定与审查 考评办公室对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统计结果向学院考评领导小组汇报。考评领导小组在对处级干部测评结果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考核评价。 (四)考核结果公示 最终的评价意见将在全院公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向考评工作办公室反映。由党委组织部、纪委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干部申诉。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每位干部的考核结果填入其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聘(任)用、交流、奖惩、教育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1、考核为优秀者,作为学院评先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今后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干部聘用和试用期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2、年度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八、组织机构 由学院领导、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考核测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评工作,下设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考核工作由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会同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史美君 刘耀辉 副组长:高树德 刘双山 武 海 李家安 组  员:徐超时 赵冬萍 姜玉波 考评办公室成员: 徐超时、赵黎明、孙平文、杨鹏程、陈新立、赵春园、修景权、 孔春花、刘  昊、倪炳巍、郭晓冬、闫  华、赵淑珍、吕永澎   在群众测评阶段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如下: 刘双山、赵冬萍:机关党总支、后勤党总支、道桥工程分院党总支、汽车工程分院党总支 武  海、姜玉波:管理工程分院党总支、电子信息分院党总支、工程机械分院党总支、应用外国语分院党总支 李家安、徐超时:轨道交通分院党总支、共同课党总支                戴尔特国际商学院党总支、设计院党总支 九、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要严格遵照考核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全体参加考核工作人员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要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2、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执行考核程序,掌握考核标准,遵守考核纪律。 3、考核测评时限为12月21日前完成。在群众测评工作中,请各党总支提前1天将测评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等情况报送组织部,联系电话: 85541044,联系人:袁源。 十、有关说明 (一)离岗半年以上的处级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由各单位按照人事处年度考核文件组织实施。 (三)处级干部要按照要求填写《2013年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2013年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 二O一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文件:  附件:1.doc  (3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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