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字[2014]6号文件精神,现将全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检查验收标准转发给各部门,请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认真做好工作落实。 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