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学院在第一会议室召开本学期财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学院新制定的《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资金使用审批的暂行办法》。学院院长刘耀辉、副院长马凯参加会议。刘耀辉院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马凯副院长首先对学院研究制定的《学院关于资金使用审批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部署。新《办法》是依照《会计法》和国家财政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明确了资金管理责任,强化了资金使用的严肃性,能够有效规避财务风险。
会上,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姚海臣对《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最后,刘耀辉院长指出,本次会议落实和部署的两项内容是结合当前学院财务状况和相关规定召开的,是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预防财务风险的重要会议。刘院长强调,当前一是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财务管理,要针对当前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财务管理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二是牢牢把握学院财务管理工作的七个原则,即分级负责原则、规范化和制度化原则、财务收支计划性原则、财务管理统一性原则、财务管理责任制原则、以及分类管理原则和严肃性原则。刘院长最后强调,各部门应根据学院“十二五”规划认真做好年度工作预算,要做精细化预算,要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的预算和管理使用,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严格执行高校财务管理办法,科学合理设立科目。
学院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党委宣传部
2014年9月24日